(资料图)
本人在7月5日上午收到被湖南省溆浦人民法院限制微信支付,文书编号(2023)湘1224财保39号限制支付,但是未收到任何通知及裁定书。对方联系电话0745-3323052/0745-3323079等几个电话多次拨打均无人接听。本人是湖北省鄂州市,根据法律法规规定,财产保全应在财产所在地法院提起,湖南溆浦县人民法院无财产保全管辖权,要求贵法院撤回受理,解除消费支付限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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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2023-07-0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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