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资料图】
据“安徽发布”微信公众号消息,近日,安徽省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分中心发布《关于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的通知》。通知提出,为进一步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,减轻缴存职工家庭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支付首付款的资金压力,缴存职工购买合肥市新建商品住房的,可申请提取本人及配偶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。通知自2023年5月23日起执行,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止。
上一篇:广东省市监局:支持广州创建全国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示范区-报资讯
下一篇:最后一页
X 关闭
发布时间:2023-05-04
发布时间:2023-05-04
发布时间:2023-05-04
发布时间:2023-05-04
发布时间:2023-05-04
发布时间:2023-05-04
发布时间:2023-05-04
发布时间:2023-05-04
发布时间:2023-05-04
发布时间:2023-05-04
Copyright © 2015-2022 南方经济网版权所有 备案号:粤ICP备18023326号-21 联系邮箱:855 729 8@qq.com